发布时间:2024-04-11 文章来源:深度系统下载 浏览:
A.1 设计流程 A.1.2 对于新建建筑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单位应向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单位提供有关建筑概况、电气和管槽路由等设计资料。 A.2 设计任务书的编制 A.2.2 设计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任务来源。 2、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3、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与要求。 4、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功能需求、性能指标、监控中心要求、培训和维修服务等)。 5、建设工期。 6、工程投资控制数额及资金来源。 A.3 现场勘察 A.3.2 现场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的相关规定。 A.4 初步设计 1、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 2、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3、设计任务书。 4、现场勘察报告、相关建筑图纸及资料。 A.4.2 初步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的需求分析与工程设计的总体构思(含防护体系的构架和系统配置)。 2、前端设备的布设及监控范围说明。 3、前端设备(包括摄像机、镜头、云台、防护罩等)的选型。 4、中心设备(包括控制主机、显示设备、记录设备等)的选型。 5、信号的传输方式、路由及管线敷设说明。 6、监控中心的选址、面积、温湿度、照明等要求和设备布局。 7、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供电、防雷与接地等的说明。 8、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关系(如联动、集成方式等)。 9、系统建成后的预期效果说明和系统扩展性的考虑。 10、对人防、物防的要求和建议。 11、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应提供售后服务与技术培训的承诺。 A.4.3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工程概算书。 A.4.4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说明应包括工程项目概述、布防策略、系统配置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2、设计图纸应包括系统图、平面图、监控中心布局示意图及必要说明。 3、设计图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图纸应符合国家制图相关标准的规定,标题栏应完整,文字应准确、规 范,应有相关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 2)图例应符合《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 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平面图应标明尺寸、比例和指北针; 4)在平面图中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和其他必要的说明。 4、系统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设备类型及配置数量; 2)信号传输方式、系统主干的管槽线缆走向和设备连接关系; 3)供电方式; 4)接口方式(含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关系); 5)其他必要的说明。 5、平面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标明监控中心的位置及面积; 2)应标明前端设备的布设位置、设备类型和数量等; 3)管线走向设计应对主干管路的路由等进行标注; 4)其他必要的说明。 6、对安装部位有特殊要求的,宜提供安装示意图等工艺性图纸。 7、监控中心布局示意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平面布局和设备布置; 2)线缆敷设方式; 3)供电要求; 4)其他必要的说明。 8、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应包括设备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 9、按照工程内容,根据《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GA/T 70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编制工程概算书。 A.5 方案论证 A.5.2 方案论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1、设计任务书。 2、现场勘察报告。 3、初步设计文件。 4、主要设备材料的型号、生产厂家、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A.5.3 方案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设计内容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系统设计的总体构思是否合理。 3、设备选型是否满足现场适应性、可靠性的要求。 4、系统设备配置和监控中心的设置是否符合防护级别的要求。 5、信号传输方式、路由和管线敷设方案是否合理。 6、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供电、防雷与接地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7、系统的可扩展性、接口方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8、初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 A.4.3 和 A.4.4 的规定。 9、建设工期是否符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10、工程概算是否合理。 11、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其售后服务承诺和培训内容是否闭行。 A.5.4 方案论证应对 A.5.3 的内容做出评价,形成结论(通过、基本通过、不通 过),提出整改意见,并由建设单位确认。 A.6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1、初步设计文件。 2、方案论证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设计单位所做出的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整 改措施。 A.6.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工程预 算书。 A.6.3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图设计说明应对初步设计说明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包括设备材料的施工工艺说明、管线敷设说明等,并落实整改措施。 2、施工图纸应包括系统图、平面图、监控中心布局图及其必要说明,并应 符合第 A.4.4 条第 3 款的规定。 3、系统图应在第 A.4.4 条第 4 款的基础上,充实系统配置的详细内容(如立管图等),标注设备数量,补充设备接线图,完善系统内的供电设计等。 4、平面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前端设备布防图应正确标明设备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和设备编号等,并 列出设备统计表; 2)前端设备布防图可根据需要提供安装说明和安装大样图; 3)管线敷设图应标明管线的敷设安装方式、型号、路由、数量,末端出线 盒的位置高度等;分线箱应根据需要,标明线缆的走向、端子号,并根据要求在 主于线路上预留适当数量的备用线缆,并列出材料统计表; 4)管线敷设图可根据需要提供管路敷设的局部大样图; 5)其他必要的说明。 5、监控中心布局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监控中心的平面图应标明控制台和显示设备柜(墙)的位置、外形尺寸、边 界距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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